從前從前,有一隻兔子叫做彼得,他和媽媽住在英國的一個小鎮,過著平淡的生活。
但是某天,彼得的媽媽跟彼得說:「彼得,你已經長大了,要學著獨立,所以自己出去生活吧,掰了。」 說完就走了。於是彼得含著淚水,背著許多紅蘿蔔跟媽媽的背影說掰掰。

彼得離開家中才發現,原來出來討生活真不容易,必須要自己找洞穴和食物,而且要躲避大野狼。
所以他開始挖不同的洞穴,因為他看過狡兔三窟的成語故事,知道保命要訣,
慶幸自己有讀過成語,不然萬一有個三長兩短,難道要請某位教育部長負責嗎?

彼得每天都很勤勞,不但要種紅蘿蔔,還要唸書。
每天念著一堆書,自認為是一隻很有書卷味的兔子,而且開了一個補習班,專門教森林中動物的孩子。
這個補習班什麼都教,教天文、地理、唐詩、心算、作文,
就是不教動物生存技能這類他們其實比較需要的知識,也因此評價十分兩極。

所幸日子還過的去,彼得也勉勉強強地生活著。
他只是遺憾,不能把媽媽接過來一起住,因為媽媽希望他能獨立,不希望彼得老是依賴他。 不過兩個人還是常常通信,彼得媽媽也在彼得搬出去後,找到了人生第二春,在此恭喜他。

後來,彼得因為補習班虧錢而關門大吉,他打算改做生意,但是他並不知道要賣什麼才能賺錢。 恰巧這時已經冬天了,大家都忙著儲存食物,準備冬眠。
所以他靈機一動,去批了許多棉被來賣。 因為他發現冬眠時大家都沒有蓋棉被,在他老家這樣是會冷死的,所以他就開始賣起棉被。

結果銷量相當好,所以彼得乾脆把自己畫在棉被上,行銷到各地的森林。
後來,連彼得自己的家鄉也相當有名,因為彼得已經變成名人了,大家都去參觀他家。
彼得的媽媽也很開心,因為可以收觀光費,這樣就能和第二春去世界各地旅遊了,尤其是台灣。
因為聽說台灣有許多好吃的蘿蔔糕,第二春最喜歡吃蘿蔔糕了。

這樣的名兔,全世界都知道,就連台灣的歐巴桑也知道彼得。
所以這個歐巴桑就組團去英國找彼得了。
這個歐巴桑的女兒對彼得不感興趣,但是他缺一條浴巾,所以請他媽咪順便帶回來。
目前他正在思念歐巴桑和歐吉桑,還要兩天才能見到他們,很是寂寞阿。
於是寫了有關彼得的故事。

故事說完了。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inigirl19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