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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阿嬤回台東之後,我們就過著有一餐沒一餐的日子。
於是我學會煮咖哩這種簡單又好吃的東西,
原理很簡單,把咖哩加到熱水裡,
然後放入雞肉和馬鈴薯,再加入麵粉和水,
斟酌自己的口味,添入適當的辣椒粉就大功告成。
煮一次可以吃兩個晚上和一個中午,
家裡已經連續吃五天了,現在在學校營養午餐看到咖哩都會怕。

剛開始覺得煮菜好好玩,但是煮完第二次咖哩之後就膩了,
覺得煮菜好麻煩,又要洗又要切,不如買現成比較快。
所以就從六點睡到八點,晚餐本來就可有可無,
睡著了就不用煮飯了,從此煮飯不再是我的工作。

現在是大少爺在煮飯,雖然沒有我弄得好吃,
不過至少其他人不會餓肚子,我只要有泡菜就能當一餐,
只要不要煮飯,每天吃泡菜我也願意。
真的不喜歡煮菜,突然很佩服那些家庭主婦,
可以一煮煮三十年,我可是三天就膩了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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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nigirl19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