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從阿嬤回台東之後,我們就過著有一餐沒一餐的生活。
不是在外面隨便吃吃,就是買自助餐回來。
但是自助餐的白飯一碗就要十塊了,一餐買個八碗也太浪費錢了。
所以,開始有人自己煮了。
那個人就是他啦。

不過大少爺(以後不叫他某人了)很計較,要煮也要拖我下水。
他煮菜我還要幫他切菜,他切薑絲就要幫他翻菜,
以為煮出來會很難吃,因為都亂弄,沒想到成品卻很好吃。
慘了,被自己的廚藝增強,我不要當一輩子的煮菜婆。

還有煮飯也是,國小很愛洗米煮飯,但是之後就再也沒有碰過電鍋了。
沒想到十幾年過去了,還是很厲害,
飯煮的香噴噴,不黏不硬剛剛好。
真是佩服自己。

不過還是偶而玩票性質弄一次就好,常下廚對肺不好,還是不要太常靠近廚房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inigirl19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